(经济观察)原料用能不纳入能源消费总量控制 中国有何考量?
中新社北京11月2日电 (记者 王恩博) 新增可再生能源和原料用能不纳入能源消费总量控制,这项2021年底中央经济工作会议部署的任务迎来新进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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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国家发改委、国家统计局近日联合印发《关于进一步做好原料用能不纳入能源消费总量控制有关工作的通知》。两部门发文部署这项任务有何考量?
根据上述《通知》明确的基本定义,原料用能指用作原材料的能源消费,即能源产品不作为燃料、动力使用,而作为生产非能源产品的原料、材料使用。具体而言,用于生产非能源用途的烯烃、芳烃、炔烃、醇类、合成氨等产品的煤炭、石油、天然气及其制品等,属于原料用能范畴;若用作燃料、动力使用,不属于原料用能范畴。
为何作出如此区分?国家节能中心副主任康艳兵解析称,对能源消费精确实施差别化管理,可有效增强能源消费总量管理弹性,能够有力保障经济社会发展合理用能需求。
他表示,《通知》对原料用能与燃料、动力用能进行科学区分,将作为生产非能源产品的原料、材料使用的能源消费不纳入能源消费总量控制,更为准确、科学反映能源利用实际,有利于保障重大项目的合理用能需求,保障经济社会平稳健康运行。
“原料用能与燃料和动力用能不同,碳排放存在较大差别”,中国石油和化学工业联合会党委书记李云鹏举例说,在石化化工行业中,煤炭、石油、天然气等含碳原料主要在工艺系统中密闭转化,部分碳元素最终进入产品,部分以二氧化碳形式排放,而燃料和动力用能的碳元素几乎全部以二氧化碳形式排放。
李云鹏指出,在节能评价考核等工作中科学区分原料用能和燃料动力用能,符合行业发展实际需求和国际通行做法,有利于加快推动能源要素向单位能耗物质产出效率更高的产业和项目倾斜,推动加快构建高端完整的石化化工生产和供应体系,有力推进行业高质量转型发展。
原料用能有了更加权威、明确的定义,中国的节能目标责任评价考核制度也迎来更新。例如《通知》提到,在国家开展“十四五”省级人民政府节能目标责任评价考核中,将原料用能消费量从各地区能源消费总量中扣除,据此核算各地区能耗强度降低指标。
但专家特别提醒,原料用能扣减,并非放松对相关产业发展要求的信号。
康艳兵强调,这绝不是为高耗能、高排放、低水平项目上马“敞开口子”,绝不是鼓励各地区盲目发展石化、煤化工等产业,而是要通过扣减原料用能更为科学地反映能源利用实际,进一步增强能源消费总量管理弹性,为高水平项目提供合理用能保障,保障经济社会平稳健康运行。
石化化工行业原料用能约占中国原料用能总量的三分之二。李云鹏认为,原料用能不纳入能源消费总量控制,充分考虑了石化化工行业的生产特点及技术特性,有利于保障企业稳定运营和安全生产,保障产业链供应链安全。不过,这并不意味着产业发展和节能降碳工作“放水退坡”,而是要在保障经济社会发展合理用能需求基础上,坚持高标准、严要求,推动提升经济社会发展质量和效益。
“石化化工企业仍然要毫不松懈地做好节能降碳等相关工作,严格遵守产业政策和规划、节能环境政策等相关要求。”李云鹏说。
据了解,尽管原料用能不纳入能源消费总量控制,但节能审查、节能标准等仍将对原料用能消费提出要求。分析认为,在此背景下相关产业应持续推动节能和提高能效。
“推动提升原料用能利用效率,可以有效降低企业经济成本,对保障国家能源安全、从源头减少碳排放和环境污染问题具有重要意义。”康艳兵表示,各地区应严格按照《通知》相关要求,持续做好重点行业节能降碳改造等工作,通过指导和督促企业采用先进技术工艺,进一步提升基础原材料行业技术水平,切实提高能源利用效率。(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