征求意见下发逾两个月,《北京证券交易所融资融券交易细则》(以下简称“《细则》”)正式落地。
11月11日晚间,北交所发文称,为完善本所市场功能,规范融资融券交易行为,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本所制定了《北京证券交易所融资融券交易细则》。经证监会批准,现予以发布,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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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片来源:北交所官网截图
所谓融资融券交易,是指投资者向具有北交所会员资格的证券公司提供担保物,借入资金买入证券或借入证券并卖出的行为。
关于标的股票,《细则》中指出,自上市首日起可作为融资融券标的,北交所可根据市场情况调整标的股票的选择标准和名单,并向市场公布。
关于保证金和担保物,《细则》显示,可充抵保证金的证券,在计算保证金金额时应当以证券市值或净值按下列折算率进行折算:
北交所认定的指数成份股股票的折算率最高不超过70%,本所其他A股股票的折算率最高不超过65%;交易型开放式指数基金折算率最高不超过90%;证券公司现金管理产品、货币市场基金、国债折算率最高不超过95%;被实行风险警示、进入退市整理期的证券,以及静态市盈率在300倍以上或者为负数的A股股票的折算率为0%;其他上市证券投资基金和债券折算率最高不超过80%。另外,投资者融资买入证券时,融资保证金比例不得低于100%。融资保证金比例是指投资者融资买入时交付的保证金与融资交易金额的比例,计算公式为:融资保证金比例=保证金/(融资买入证券数量×买入价格)×100%。
投资者融券卖出时,融券保证金比例不得低于50%。融券保证金比例是指投资者融券卖出时交付的保证金与融券交易金额的比例,计算公式为:融券保证金比例=保证金/(融券卖出证券数量×卖出价格)×100%。
北交所有关负责人就融资融券业务规则发布答记者问:
Q:介绍北交所推出融资融券制度的主要意义。
A:融资融券是证券市场重要的基础性制度,也是国际证券市场中较为成熟的交易方式。投资者可以在预测证券价格将要上涨时融券做多来放大收益,或在预测证券价格将要下跌时融券做空获取收益,还可以通过融券交易对冲持仓风险。交易所引入融资融券交易,有利于吸引增量资金,改变“单边市”状况,促进市场双向价格发现,进一步改善市场流动性和定价效率。
北交所开市以来,构建了连续竞价的基础交易制度,市场运行平稳,合格投资者群体迅速壮大,流动性水平明显提升。此次推出融资融券制度,是北交所持续推进市场功能建设的重要举措,能够为投资者采取多元交易策略和风险管理提供有效支撑,增强市场活力与韧性,对完善北交所交易机制、提升二级市场定价功能具有积极意义。
Q:北交所融资融券制度与沪深市场融资融券制度有何异同?
A:考虑到投资者交易习惯,北交所融资融券业务总体上比照沪深市场成熟模式构建,包括券商资格管理、投资者准入、账户体系、交易方式、可充抵保证金证券范围及折算率、权益处理、信息披露等方面均与沪深市场两融业务保持一致。
同时,根据北交所市场特点在转板股票融资融券业务衔接方面作出适应性安排。一是《融资融券细则》明确了标的股票转板的将被调整出标的股票范围。二是《融资融券指南》在会员交易业务管理中明确转板证券的融券合约应及时了结;可充抵保证金证券转板的,北交所自停牌之日起将其调整出可充抵保证金证券范围。
另外,北交所将持续评估融资融券制度实践效果,根据业务实施情况和市场发展需要,适时推出转融通制度。
Q:北交所融资融券交易后续工作安排如何?
A:前期,我所在规则征求意见期间已组织各市场参与者同步开展技术系统准备工作。2022年9月26日至2022年11月4日期间,我所联合中国结算、深证通等机构组织市场完成三轮仿真测试。本次融资融券业务规则发布后,我所将积极组织各市场参与者尽快完成技术改造、组织证券公司根据规则要求完成内部制度准备、融资融券交易权限申请、为客户信用证券账户开通本所交易权限等工作。
待各项准备工作全面就绪后,将另行公布标的股票名单和可充抵保证金证券名单,正式启动融资融券交易。
记者|马换换
编辑丨唐梦瑶
图片丨视觉中国、北交所官网截图、壹图网、北交所发布微信公众号截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