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针对近期消费者对于包装盒文字的质疑,石家庄以岭药业股份有限公司日前发布声明表示:“‘以岭’、‘连花清瘟’、 ‘连花’、‘连花清’、‘连花清菲’均为我司依法注册并获得商标使用权的商标。公司呼吸系统相关产品(含药品)自2022年4月份之后统一使用‘连花’商标。”
石家庄以岭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还表示“连花”取自药品成分中的连翘和金银花,所以用“连花”而并非“莲花”。关于药盒上的“证”和“症”是否错误问题,中医学中的“证”指“证候”,是中医对疾病某一阶段病因病机的概括描述,所以“证”是正确书写字。
此外,天眼查App显示,近日,石家庄以岭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申请的“含有连花清瘟提取物的纺粘无纺布的制备工艺及应用”专利获授权。
摘要和说明书显示,本发明设计了一种含有连花清瘟提取物的纺粘无纺布的制备工艺及应用,通过改进聚合物原料的配方以及聚合物加工过程,再用常规手段进行挤出、拉伸、粘合等工序做成含有连花清瘟提取物的纺粘无纺布。用本发明制备出来的含有连花清瘟提取物的纺粘无纺布可以广泛应用到在皮肤接触的衣物、或家用纺织品、或医用防护品,包括内衣、内裤、口罩、袜子、手套、围巾、医用防护服、防护眼镜等。由于无纺布本身含有了连花清瘟提取物成分,因此用它做出来的衣物、医用防护品均可以缓慢挥发出连花清瘟提取物的中药成分,有利于在人们生活中提高人体免疫能力。其中,效果最明显的是用于口罩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