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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陕西省人民政府部门】
1月30日,记者从省工信厅获悉:按照《陕西省重点产业链“链主”企业认定办法(试行)》相关要求,我省日前开展全省制造业重点产业链第二批“链主”企业申报工作。获得国家级或省级制造业单项冠军、专精特新以及独角兽等荣誉称号的企业,可优先被推荐为制造业重点产业链“链主”企业。
全省制造业重点产业链第二批“链主”企业申报条件为:依法在陕西省境内登记设立,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的企业;企业位于产业链关键环节,具有较高的产业链主导地位,在所属的产业链中具备较大影响力,有一定重要性;企业规模实力较强,主营业务收入或产值规模在所属产业链企业中位于前列,主导产品市场占有率较高;企业要有带动能力,具有较强的全产业链资源整合能力,核心配套供应商数量和本地配套率相对突出;企业创新能力突出,具有较强的研发能力,技术水平业内领先或在省内同行业处于前列,主导产品具有良好的发展前景。另外,企业要积极履行社会责任,具有良好的企业品牌形象,近3年内,无不良信用记录,无环境、质量、安全等方面的违法违规记录。(记者:沈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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