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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月20日,据扬州发布消息,扬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出台《关于积极支持刚需和改善性住房需求的通知》。8条措施从继续鼓励人才和生育二孩以上家庭购房、放宽新房购买条件、完善二手房交易政策、优化公积金贷款业务、首套房契税补贴、调整首套房商业贷款利率等方面,进一步加大对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客群的支持力度。
《通知》第二条提出,“在市区新购买改善性住房的,其原有住房取得不动产权证书即可上市交易。”原扬州规定“在市区范围内户籍居民家庭拥有第二套住房及以上、非市区范围内户籍居民家庭拥有第一套住房及以上的,自网签备案之日起满3年可上市交易。”
对于有改善需求的群体,当其在主城区购买改善型住房后,凭新签订的购房合同,原有房屋在办理不动产权证后可直接出售,不再执行限售规定。
《通知》第三条提出:“实行新发放首套住房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利率政策动态调整长效机制,阶段性将全市首套住房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利率的下限由现行的LPR-20BP调整为LPR-50BP。”这意味着,扬州首套房贷款的利率下限,将由之前的“最低4.1%”下调至“最低3.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