抵押未还清的房子,如何实现“带押过户”!

2023-03-08 13:47:21

来源:城乡建设杂谈

二手商品房,如果有抵押贷款,在你卖房子的时候,你需要还掉银行抵押贷款,然后到不动产登记中心解除抵押登记。有抵押的产证是有“限制”的,无法办理过户登记,只有还了贷款、解除抵押,产证才会标识为“正常”状态,可过户登记。

此种操作,需要你有资金还掉贷款,要么借钱还,要么跟买家说好,先付购房款,还掉贷款再过户。存在一定的难度,或者购房人先付款不放心。


(资料图)

现在又有了另一种新途径,可以不还贷款,房产直接过户、贷款直接转移到买房人名下,即“带押过户”。这是2021年实施的《民法典》的原则性规定:已抵押的房产,可以不经过解押程序,直接过户。

在押房产在未解除原抵押状态下过户并办理相关登记手续,无需先还贷解押后再办理过户转移。“带押过户”的核心是免去提前筹款还贷解押环节,实现带抵押房产过户转移登记和抵押权登记手续同步办理。

法律有了原则性规定,但各地不动产登记部门尚未统一实施“带押过户”,有“懒政”嫌疑,毕竟直接过户涉及到多家银行(不同抵押、不同银行)、公证机构、建设局、银保监局,更涉及要不动产登记流程再造、系统改造等等一系列问题。

好在,浙江、江苏等营商环境优良、不动产登记先进的省份,已经陆续开始实施。以浙江省为例,已正式发文实施:

一、具体操作流程如下:

1、存量房网签

买卖双方达成购买意向后,可向原抵押银行,提交申请抵押房屋转让申请,待银行出具同意抵押房屋转让的书面材料后,到当地不动产登记机构办理网签合同。

2.买方也要银行贷款的

买卖双方持网签存量房买卖合同及银行要求的贷款审批材料,申请购房贷款。审核通过后双方签订借款合同、抵押合同。

3.重新办理过户登记、抵押登记(多登合一)

买方一次性付款购买存量房,买卖双方,可向不动产登记机构申请不动产转移、不动产抵押权变更以及抵押权注销的合并登记。房产过户到买房人名下,原房主的抵押注销。

通过贷款购买存量房,买卖双方、原房主以及贷款银行共同申请抵押权注销、不动产转移以及不动产抵押权首次的合并登记。房产过户到买房人名下,原房主的抵押情况转移到买房人名下。

二、目前的情况

1、能不能“带押过户”,完全取决于银行意愿;

带抵押过户,这对银行一点好处都没有;如果银行不同意,你就必须先结清原来的贷款。

2、卖房人都不太愿意

“带抵押过户”意味着:必须资金监管,交易完成前,卖方碰不到钱;如果卖房人急着套现,这个周期时间会拉长。

3.各地登记机构积极性不高

增加了环节,使原来最简单的商品房过户登记,变革为复杂的“多登合一”,办理机构普遍积极性不高,说白了,“没什么好处,还有增加工作量和风险”嘛。

政策很好,有利于二手房购房者节省过桥资金、简化过户程序,有效降低了交易成本,而且抵押贷款可以是不同的银行,有非常积极的意义。但实际中,预计不会达到法律政策当初的设想,除非各地政府能够积极作为、强力推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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