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不发债,发债就扎堆险企小日子有些不好过

2023-03-15 14:44:18

来源:环球网

【环球网财经综合报道】透视险企2022四季度偿付能力报告,不难发现142家超半数偿付能力下滑,24家因公司治理等五类风险不达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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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速下滑的偿付能力充足率,意味着保险公司普遍面临较大的资本补充压力。面对偿付能力压力,保险公司资本补充诉求愈加强烈。通常情况下,险企会选择股东增资、发债两种方式补充资本,提升偿付能力充足率。然而目前市场环境下,保险公司增资难度较大,大部分险企又不得不转向发债这一方式,但如今,发债规模腰斩,一度出现7个月空窗期。

保险业偿付能力充足率持续走低

2021年以来,保险公司各季度偿付能力充足率就一路走低。截至2022年三季度末,保险业平均核心偿付能力充足率从2021年初234%降至139.7%;平均综合偿付能力充足率从2021年初246.7%降至212%。从风险综合评级来看,A类保险机构从2021年初的100家锐减为43家;B类公司则从2021年末72家暴增至114家;C类、D类公司则从2021年初6家增至24家。

从风险综合评级来看,进入2022年,被评为A类的险企数量相较2021年初折半减少,多数险企从A类下降为B类,而C类、D类风险机构的数量也出现明显增多。

数据显示,2022年三季度末,A类保险机构已经从2021年初的100家锐减为43家;B类公司则从2021年初72家暴增至114家;C类公司从2021年初4家增至15家;D类公司从2家增加至9家。这也意味着,有24家险企偿付能力不达标。

据统计,在2022年四季度偿付能力报告,有13家偿付能力不达标险企透露,公司被评为C类或D类机构,主要受公司治理、操作风险、战略风险、声誉风险、流动性风险五类原因影响。值得注意的是,仍有11家偿付能力不达标险企未能按期披露2022年四季度偿付能力报告。

发债出现空窗期规模一降再降

面对偿付能力压力,保险公司资本补充诉求愈加强烈。一直以来,资本补充债是保险公司补充资本的方式之一,不仅融资成本相对较低,也不会影响保险公司股权结构,比较受符合条件的险企青睐。但是,保险公司补充资本最重要方式之一的资本补充债券却迎来了发行空窗期。自2022年6月国任财险发行30亿元资本补充债券后,便没有保险公司发行资本补充债券,空窗期已超过7个月。根据中国债券信息网,自2022年6月国任财险发行30亿元资本补充债券后,便没有保险公司发行资本补充债券。

从发债规模来看,近些年,保险公司的发债规模也呈现降低的趋势。据媒体统计,2020年,保险公司资本补充债券发行规模达780亿元,创历史新高;2021年,保险公司资本补充债发行规模为539亿元,与2019年持平;到2022年,更是仅有10家险企获银保监会批准发行资本补充债,发债规模仅211.5亿元,较2021年“腰斩”。

业内人士认为,险企发债规模急剧缩水,是“严监管”逻辑下,日益严格的发债审批,无异于给险企发债设置了较高的门槛。业内人士还指出,即便通过了资格审核,很多险企受制于自身净资产,发债规模也会受到严格限制,因为根据《保险公司发行资本补充债券有关事宜》中第十六条的规定,“保险公司发行的资本补充债券及符合中国保监会要求的次级债务之和不得超过净资产的100%”。

此外,一般的资本补充债只能提升险企的综合偿付能力充足率,2022年8月开始的允许保险公司发行的无固定期限资本债券(永续债)可以用于补充核心二级资本,也就是同时提升核心偿付能力充足率,以及综合偿付能力充足率,因此备受险企追捧,但根据《关于保险公司发行无固定期限资本债券有关事项的通知》,保险公司发行“无固定期限资本债券余额不得超过核心资本的30%”。

一些中小公司因为自身净资产只有数亿元,即便发债顺利获批,其规模也注定有限,难以彻底解决公司资本补充难题,所以不少公司选择了放弃。

“补血”渠道要有“造血”能力不能丢

今年以来,多家险企已通过增资、发债的方式补充资本。自开年爱心人寿、国寿财险增资获批以来,又有包括太保财险、中再产险、利安人寿在内的多家险企通过增资、发债的方式扎堆“补血”。整体而言,现有股东增资、引进新股东、发行资本补充债券、发行永续债等方式均为险企进行资本补充的主要方式。

虽然险企的资本补充需求旺盛,但就目前来看,中小险企的增资和发债仍具有一定的难度。中国保险保障基金有限责任公司发布的《中国保险业风险评估报告2022》提到,当前,保险业对资本的需求持续增加。但从供给端看,社会资本进入保险业的意愿降低,外部资本供给减少。

值得一提的是,2022年8月,央行、银保监会联合发布《关于保险公司发行无固定期限资本债券有关事项的通知》,明确保险公司可发行无固定期限资本债券补充核心二级资本,并提升无固定期限资本债券的市场化定价程度,增强对各类投资者的吸引力,切实提高保险公司资本吸收损失的能力。

据了解,《通知》中的“无固定期限资本债券”是指保险公司发行的没有固定期限、含有减记或转股条款、在持续经营状态下和破产清算状态下均可以吸收损失、满足偿付能力监管要求的资本补充债券。

此类债券因没有固定期限,又被称为“永续债”。由于发行人只需定期支付利息,而无返还本金义务,永续债成为企业融资优势选择。

业内人士指出,保险公司在面对资本需求时,依靠股权或者债权融资是一种常见的方式。不过,这种方式并非长久之计,因为它需要依赖外源性资本工具来解决资本需求,而这种资本的获取具有不稳定性和不确定性。因此,保险公司还需要通过提升自身盈利能力和造血能力来实现对资本的补充。

在提升自身造血能力方面,业内人士认为,保险公司应该调整业务结构,减少低资本消耗大的业务,同时发展资本消耗小的业务,从而降低整体的资本需求。此外,保险公司还需要增强自身盈利能力,通过提高保费收入、控制费用开支、优化投资收益等方式,实现稳定的盈利增长,从而为公司的资本补充提供坚实的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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