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明跃代表关于将政府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占比30%以上预算的政策落到实处的建议
(相关资料图)
朱明跃代表(右)向记者介绍自己所提的建议。
“一个国家一个社会,要大企业顶天立地,更要小企业铺天盖地”,全国人大代表、猪八戒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朱明跃如是说。他格外关注中小微企业的生存状况,关注怎样把扶持中小微企业发展的政策落到实处,为中小微企业的发展注入活力。
担任全国人大代表以来,他首先把目光瞄向了政府采购领域。朱明跃代表说,每年的政府采购涉及数万亿元的资金,是政府引导扶持小微企业成长的重要抓手。
早在2011年,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就制定出台了《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规定政府采购计划应当预留本部门年度政府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3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型和微型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
《办法》的出台是为了发挥政府采购的政策功能,促进符合国家经济和社会发展政策目标,产品、服务、信誉较好的中小企业发展。
可是通过长期的调研和走访,朱明跃代表发现绝大部分受访中小微企业并没有享受到这一政策红利,各级政府在贯彻落实过程中,效果不尽如人意,一方面是缺乏相应考核监管和信息披露制度,导致政策贯彻落实大打折扣;另一方面是采购条件设置偏高,致使中小微企业无法满足条件,参与度不高。
如何才能利用好政府采购这个重要抓手,将政府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占比30%以上预算的政策落地,切实助力中小企业发展,朱明跃代表陷入了深深的思考。
为了推开阻碍30%以上预算份额政策未能完全落地的“玻璃门”,在十三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上,结合自己的调研和思考,朱明跃代表提出了《关于将政府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占比30%以上预算的政策落到实处的建议》。
该建议对政策落实中存在的问题进行了认真分析,并提出了具体建议,包括:将政府采购中小微企业的数据公开并接受社会公众监督;建立政府向中小微企业采购的目标考核监管制度;优化中小微企业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市场竞争环境等,力求通过政策落实,释放政策红利,促进中小微企业发展。
建议提出后迅速得到了有关部门的积极回应,财政部在给代表的建议答复中解释了问题产生的原因,主要是采购项目范围广、类型多、需求差异大,预算单位的采购计划还不够细化,工作人员对市场状况不够了解,难以准确判断哪些采购项目适合预留给中小企业。
财政部表示将会同有关部门对2011年制定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进行修订,细化和完善预留份额、价格扣除、分包采购等政策措施,以进一步提高政策措施的可操作性。
在优化中小企业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市场竞争环境方面,继续明确规定严禁以供应商规模条件对中小企业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规范投标保证金、履约保证金收取,要求采购单位以非现金形式收取保证金,限定保证金收取比例和退还时间,减少中小企业资金占压。
不仅如此,为积极支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合同融资,配合有关部门共同制定相关工作方案,鼓励中小企业在签署政府采购合同前明确融资需求,金融机构开展融资服务时,通过在中国政府采购网核对合同信息等方式确认合同真实性,原则上不得要求供应商提供担保。
在进一步做好信息公开工作方面,继续督促各地区、各部门依法及时公开政府采购合同等信息,鼓励金融机构依据政府采购合同为中小企业提供信用贷款,解决中小企业融资难问题。同时要求各地区、各部门在2019年内全面清理政府采购领域妨碍公平竞争的规定和做法,依法对各类市场主体平等对待。
2020年底,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布了《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对2011年印发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进行了修订,其中最大亮点是细化了预留份额的规定,并对预留的采购份额在政府采购预算中单独列示,执行情况向社会公开。
另外,还细化了预留份额四种具体方式,以及不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可以不预留给中小企业的五种具体情形,政策的可操作性非常强。
2021年,十三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期间,朱明跃代表继续关注并坚定地为中小企业发展发声,立足加快推进《深化政府采购制度改革方案》,全面推行政府服务采购数字化,利用大数据分析和人工智能技术对政府采购的供应链和供应商进行管理,推进政府服务类采购与数字化深度融合。通过发展数字经济推动深化政府采购改革,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切实保障中小微企业参与限额以下政府服务采购,把扶持中小微企业发展措施进一步落到实处。
本文选自《我当代表为人民——人大代表议案建议故事》一书
关键词: 铺天盖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