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转自:上海法治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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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盈科(上海)律师事务所 钱沛鑫 朱雪莹 周梦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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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于新商品房往往以期房形式销售,因此所购房屋的实际面积与合同约定的有可能并不一致,而合同中往往也会约定相应的处理和补偿措施。但是,如果是房屋的层高不足,是否可以要求开发商赔偿,又该如何赔偿呢?这一问题不但在法律规定层面尚处于空白,合同中一般也没有预先的约定。
笔者代理的这起案件,购房者就遇到了房屋层高缩水的麻烦……
购买商铺
遭遇层高缩水
2019年9月,李某等数十人与云南某开发商签订了《商品房买卖合同(预售)》,合同约定交易房屋类型为“商业用房”,层高为4.8米。以李某为例,他和开发商签订的合同中约定套内建筑面积44.82平方米,按照建筑面积计算,房屋单价为每平方米35212.52元,总价为1634917元。
合同签订后,李某等人均依约支付了全部房款。然而在交房验收过程中,李某等购房者发现房屋实际层高仅为4米,相较合同约定缩水了0.8米,也就是20%。
而当初购房时,这一4.8米的层高一直是房屋的重要卖点之一,很多购房者都打算基于这一层高,将房屋装修改建成复式。但交付房屋的实际层高只有4米,显然无法再进行“一层隔两层”的改建。
李某等购房人先后多次与开发商交涉,但一直没有满意的结果,四处投诉也没有效果,这起纠纷折腾了很久都无法得到解决。
走投无路之下,李某委托我们提供法律帮助,希望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己的权益。
接受委托后,我们依法向法院提起了诉讼,要求开发商赔偿损失。
辩称“笔误”开发商拒担责
诉讼过程中,开发商认可该房屋的实际层高为4米,当然,这样一个客观事实也是难以否认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