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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月16日发布《华夏鼎福三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第十五次分红公告》。本次分红为2023年度的第1次分红。公告显示,本次分红的收益分配基准日为2月2日,详细分红方案如下:
本次分红对象为权益登记日在本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基金全体基金份额持有人。,权益登记日为2月17日,现金红利发放日为2月20日。选择红利再投资的投资者其现金红利转换为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净值(NAV)确定日为2023年2月17日,该部分基金份额将于2023年2月20日直接计入其基金账户,投资者可自2023年2月21日起查询。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的财税[2002]128号《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有关税收问题的通知》及财税[2008]1号《关于企业所得税若干优惠政策的通知》的规定,基金向投资者分配的基金利润,暂不征收所得税。本基金本次分红免收分红手续费和红利再投资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