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多税收优惠政策《税筹小七》为您解答。
现在社会迅速发展,出现了越来越多个人与公司之间的合作,现在我国自由职业者的人数已经超过了1亿,在合作中,自由职业者给公司提供服务,公司给到个人相应的报酬,但是个人还需要提供相应的发票给到公司,以此来抵扣公司的成本,而个人没有公司又不具备开票的权利,只能通过在税务大厅进行代开,个人在税务大厅进行代开,税率在20%-45%,对个人来说,税负压力太大。
那么个人在面临高额的代开税负,该如何合理合法的降低税负压力呢?
我们可以通过在税收洼地园区通过自然人代开税收优惠政策,可以合理合法有效的减轻个人的税负压力,税收洼地园区都是由地方政策出台的总部经济园区,出示税收优惠政策,来招商引资,增加当地的收入,由地方政府出台,所以不会存在不合理的情况。
现目前比较好的自然人代开政策在山东,湖南园区,个税按照个人经营所得进行缴纳,通过核定政策来降低综合税负,个税核定税率为0.7%,增值税1%,附加税0.05%,综合税率在1.75%,自然人代开一个月限制在500万以内,一年限制在5000万以内,最快当天出票,出完票就出具完税证明。能解决大部分个人的需求,实现利润最大化,全程也不需要自然人亲自到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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