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值税进项票、企业成本票对于贸易企业来说,就是原购进商品的凭证;对于生产制造业企业来说,就是购进原材料成本的凭证;对于服务行业来说,就是发生实际应税劳务的凭证。
但是,企业通常在实际业务活动过程中,无票支出的情况又比较多(票开出去了、钱花了,而没有进项票);就会导致账面上利润虚高,税负重的问题。
一般情况下,企业缺进项、成本票的主要原因如下:
1、企业自身属于低成本高利润的行业;如高新软件企业,一个项目的净利润高,但除了人工和办公成本费用,几乎没有其他进项。
2、公司财务制度不严谨、全员没有发票意识,增值税进项差额、毛利润差额长时间段的累积。
3、合作单位要求先行开票、预收货款,但原材料尚未采购、产品未生产。
4、合作单位是散户、个人,嫌麻烦、税负成本高不愿意提供。
分析了以上缺进项的一些主要原因,企业想要完全避免这些情况,还是不太可能;那么要怎样才能合理、合规减轻这些税务负担呢?
一、可以重新设计企业经营模式,根据企业性质和实际业务情况进行科学分解:
如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的税负一般是6%、9%、13%,而今年小规模纳税人的税负只有1%;个人独资企业、个体工商户因为性质特殊(个人经营所得即个人所得),只需要缴纳个人经营所得税(5%-35%),无需再缴纳企业所得税(25%)、分红个税(20%)等。
二、利用地方区域性税收优惠政策:
1、小规模核定征收政策;对于小规模个独、个体工商户的实际开票额进行核定征收(对于成本票要求不高),综合税率2%左右。
2、一般纳税人扶持政策;一般纳税人有限公司可以享受地方的增值税、企业所得税40%-80%的纳税扶持。
3、园区自然人代开政策;因业务需求,个人需要开具大额的票给合作单位,可以在园区税局大厅做临时税务登记(无需本人到场,提供资料即可),享受综合税率1.5%-1.8%左右的个税核定政策,还可以大幅减轻自身的个税费负担。
案例分析:如成都某网络科技公司完成了一个项目,开具出去500万的增值税专票,而没有进项、缺少成本票;那么正常情况下需要缴纳的税费有:增值税(6%)28.3W,附加税(增值税的12%)3.4W,企业所得税(25%)125W,分红个税(20%)68.66W,税费总计225.36W。
如果该公司在税收优惠园区成立一家小规模个独企业,合理承包主体公司部分业务,那么500W的开票额只需要500W*2%=10W的税费即可。
注意,任何科学的筹划都是在遵循法律法规的基础之上,且确保在真实业务发生之前整体布局、规划,而不是事后的谋划;最好把专业的事情交给专业人士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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