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值税免了!小规模纳税公司免征增值税新政解读

2022-03-25 05:05:50

来源:雨茉

一、最新政策

国家税务总局2022年3月24日发布公告,自2022年4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适用3%征收率的应税销售收入,免征增值税;适用3%预征率的预缴增值税项目,暂停预缴增值税。

《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延续实施应对疫情部分税费优惠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1年第7号)第一条规定的税收优惠政策,执行期限延长至2022年3月31日。其中第一条规定原文:《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支持个体工商户复工复业增值税政策的公告》(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告2020年第13号)规定的税收优惠政策,执行期限延长至2021年12月31日。其中,自2021年4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湖北省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适用3%征收率的应税销售收入,减按1%征收率征收增值税;适用3%预征率的预缴增值税项目,减按1%预征率预缴增值税。

二、新政解读及风险提示

1.期限:2022年4月1日-12月31日

2.只针对小规模纳纳税人,一般纳税人不得享受。

3.小规模纳税人开普票一律免交增值税,无之前季度45万以内免税额度。

4.开票税率栏,不选0税率,直接选:免税。

5.小规模纳税人开专票不得免税,开专票税率为3%。

6.征收率为5%的业务,比如不动产出租,不享受。

7.免的是增值税,所得税正常缴纳,符合小型微利企业的,应纳税所得额100万以内,税负25%,应纳税所得额100万-300万,税负5%。

8.注意连续滚动累计12个月开票额不得超过500万,超过了强制升级为一般纳税人不得享受政策。

9.自然人代开增值税免税,个人所得税按政策正常征收。

关键词: 免征增值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