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多人说养老保险是多缴多得、长缴多得,我多交几年,多交的养老金,养老金会更多吧。但实际上有七类情况不符合参保条件,想交都不可以,或者交了也白搭。
第一,在外兼职多个单位参加职工社保的人。
不要指望跨省参保缴费可以领取两份养老金的。社会保险保障的是基本,只允许一个人领取一份养老金。
退休前所有的缴费记录要归集到退休地,重复缴费的时间个人缴费部分会被清退,不会计算养老金缴费时间。
第二,参加两种养老保险的人。
国家在2014年就出台有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转移接续办法。如果说我们参加职工养老保险的时间和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缴费时间不重复,符合职工养老保险的退休条件,那么先办理职工养老保险退休。退休时将养老保险个人账户进行余额汇集,然后按有关规定基数。如果有重复缴费时间,重复缴费时间的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个人缴费部分会予以清退。
所以,两种养老保险可以衔接缴费,但是不能重复缴费。
第三,未满16岁的人。
第四,在校的学生。
第五,超过退休年龄的人。
江苏省最新的退休条件规定,经本人申请,用人单位同意,报人社部门备案后参保人员方可推迟退休。如果没有备案的话,也是不可以继续缴费的。
第六,已经领取退休金的老人。
已经领取养老金的老人,如果继续参保缴费的话,养老金不会增加。多缴纳的部分,社保部门退回的时候,个人部分还是会返还给个人的。
第七,服刑的人员。
毕竟他们不属于灵活就业人员,也不属于《社会保险法》规定的其他可以参加养老保险条件的人。如果被查处,相应多缴纳的费用是需要退回的。
所以,一般来说养老保险如果不符合条件缴纳的话,也不会白交,毕竟多缴纳的部分都是需要退回,但是会损失一定的利息收益的,这就不划算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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