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7日,香港金管局总裁余伟文撰文《数字港元的四条必答题》解释研究数字港元的用意。余伟文表示,零售央行数字货币(rCBDC)和现有电子支付方式在法律层面上有技术分别。央行数字货币(CBDC)是由央行发行或提供支持,记在央行的账簿内,所以信用风险是零;在银行或电子货币包内的存款,则是记在银行或发行营运商等金融机构的账簿内,因此存款与现金的兑换性取决于该金融机构自身的风险。余伟文指出,各国推进央行数字货币的原因不尽相同,中国内地推行CBDC则旨在提升央行支付系统的效率,并作为大型科技公司所营运的零售支付系统的后备。“香港金管局研究数字港元的目标旨在探索如何为数字经济注入更多创新的动力,并为应对‘稳定币’等新型货币可能带来的挑战作出部署。” 余伟文说,数字港元要能够互补现有零售电子支付的不足,或者比现有的电子支付方式更为方便,才能吸引市民使用,在百花齐放的零售支付生态中占一席位。在数字港元面临的挑战上,余伟文表示,要在风险管理和方便利民之间取得平衡;审慎分析参与者(例如央行、电子支付营运商、银行及商家等)取得用户数据的程度(例如用户身份及交易历史);还要考虑数字港元应否具备“可编程”(programmable)的特点,留意程序故障、网络安全风险等潜在风险。余伟文指出,香港金管局尚未就推出数字港元作出任何决定,制订CBDC的发展及监管方向需作多方权衡,尤其是政策事项及所衍生的利弊。“中国人民银行的数字人民币仍处于试点阶段;美国最近表示在符合国家利益的情况下会研发央行数码货币;欧洲央行目前正进行长达五年的调查和测试,预计到2026年底才会决定是否推行央行数码货币;英伦银行早于两年前已展开了公众咨询,但最近表示即使最终决定推出零售央行数码货币,最快也要到2025至2030年之间才可推行。由此可见,推行央行数码货币与否,必须经过全面及深思熟虑的探讨方能勾画下一步路线图。” 余伟文说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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