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3月31日,中国人民银行发布公告,要求金融机构所有贷款产品均应明示贷款年化利率。
公告称,所有从事贷款业务的机构,在网站、移动端应用程序、宣传海报等渠道进行营销时,应当以明显的方式向借款人展示年化利率,并在签订贷款合同时载明,也可根据需要同时展示日利率、月利率等信息,但不应比年化利率更明显。
这一公告,杜绝了很多金融机构在以前对借款产品打广告的时候,只以“低息、快速放款、只需一张身份证可贷20万”等诱导性的广告语,做了一个规范。
在这一公告出来之前,我们经常看到某些金融机构、消费金融公司、小额贷款公司、P2P平台等,在做贷款广告宣传时,很多都在打着“低息、快速放款、只需一张身份证可贷20万”等各种诱导性的广告宣传语。
而现如今,一年时间过去了,很多放贷机构针对这一类的诱导性宣传也都大大改观,只有有少数还没有改进。
但很多放贷机构却又设置了一个新的陷阱,比如,“年化利率低至7%”这样的广告宣传语。
当初,央行的规定出来时,招联金融首席研究员董希淼就曾表示“新规有助于防止借款人落入各类借贷陷阱,更好地保护借款人的合法权益。”
然而,仍然是以招联金融为代表的消费金融公司等放贷平台,在做广告宣传语时,把对于利率的宣传设置为“年化利率低至7%”,但根据黑猫投诉上很多借款人的反应,当实际借款发放下来,实际年利率却高达23%。
这难道就是“上有政策,下有对策”?
根据我们了解,目前对于消费金融公司,虽然没有明确的规定利率上限,但多数消费金融公司都把利率上限设置在了24%以内,有少数把利率上限控制在了15%以内。
像类似“年化利率低至7%”的宣传广告,其实就是新一代的对金融消费者的诱导性贷款,等真正贷款发放时,实际年利率却会远远高于7%。
消费金融公司等放贷机构,在这里设了一个语言陷阱,既“低至”。也就是说,最低年利率,但对最高年利率却只字不提,如果最后放款利率达到了23%,甚至24%,对方的解释就是:你的资质不好,能给你发放贷款,你就要知道“感恩戴德”,还给我提利率太高了?
易观分析金融行业高级分析师苏筱芮在接受采访时表示,目前利率相关的挑战主要有两方面:
一是实际利率的披露是否到位,不能以“最低”等字眼对金融消费者产生误导;
二是在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的全流程机制中,对于贷中、贷后产生的问题,导流平台与实际服务提供者如何厘清权责,如何为金融消费者提供更为便捷、高效的服务触达通道。
而在我们看来,在整个贷款产生过程中,利率控制在一个合理的区间,比如说利率控制在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的2倍-3倍,既利率控制在7.4%-11.1%,都是比较合理的。
但对于消费者来说,也许更重要的不是利率的问题,而是贷后管理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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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贷后管理中,借款人最厌恶或者说对金融机构最不满的地方表现在两个方面:
一是暴力催收。由于金融机构及其联合机构管理问题,导致借款人在逾期后被暴力催收,这样会极大的降低借款人的还款意愿。金融机构的损失可能会加大。
二是个人信息泄露问题。金融机构如果因为信息管理不完善,或者把借款人信息透露给委托第三方催收机构时,对方对于借款人的信息管理不重视,或者出现不法分子倒卖借款人的个人信息,后果可能也会更加严重。
所以,年化利率低至7%实际上就是金融机构的一个“诱饵”,消费者咬上后很可能就无法脱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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