宣传效果是宣传对象作用后的宣传效果,作为一种相对集中的宣传方式。至今,税务部门已连续31年推出的税务宣传月活动作为一种相对集中的宣传方式,产生了积极的效果。在此过程中,越来越多的纳税人开始利用税务机关专注于税务宣传的机会,寻求一些复杂的税务相关问题的解决方案。随着涉税问题的解决,纳税人的收益感越来越强。
解决公司涉税问题
本次的主题是企业所得税申报的重点和难点。M集团纳税人陈先生担心公司是否能享受税收协议时,他听到了M集团税收独家服务微信集团的消息提示看到留言,陈先生立刻抛出了自己的问题。
企业问题
原来M集团想和德国供应商签订一系列设备采购合同,系统和安装维护服务,德国供应商派员工到中国服务。M集团向德国供应商支付服务费,并代扣企业所得税。根据外汇管理部门和税务部门的要求,M集团需要在税务部门备案,并代表德国供应商申报纳税。此时,M集团需要明确德国供应商是否能享受协议待遇。
根据中德税收协议,如果德国企业在中国提供劳务,在中国的服务天数在12个月内连续或未达到183天,在中国不构成常设机构,他们可以享受中德税收协议的待遇,不需要在中国缴纳企业所得税。受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影响,M集团无法确认德国供应商能否顺利入境,入境天数是否超过183天,德国供应商能否享受税收协议待遇。因此,M集团在签订合同前需要解决这一不确定的税收问题。
税务问题
据了解,M集团税务专属服务组由5名公司人员和5名税务干部组成。公司端有5名人员,包括M集团高级管理人员、M集团湛江项目公司税务经理和具体税务处理人员,以及湛江税务局第一税务分局监管组、征收管理等部门。此外,独家税务服务集团的人员可以随时增加第一税务局和市局的不同组,不同部门的税务干部可以适应税务相关业务的变化,为企业提供更准确的税务相关服务。
税务专属服务团队在了解M集团涉税问题后,迅速应对。在组织业务骨干研究现行政策规定后,及时咨询省局,独家税务服务团队及时反馈陈先生讨论结果:在满足中德税收协议要求的前提下,海外供应商可以先享受协议待遇,如果累计日期超过规定的时间门槛,M集团需要及时纠正申报,以前支付扣缴常设机构所得税。
考虑到项目涉及湛江、上海和德国总部的多个业务部门,M集团大中华区税务总监江女士进一步提出了问题:"如果由于多个部门沟通不良等客观因素,M集团是否会面临罚款和滞纳金?滞纳金什么时候开始征收?"
根据现行政策,税务部门相关人员答复:根据现行政策,及时纠正标准达到规定的时间门槛,滞纳金达到常设机构时间门槛,按规定,如累计183天,从第184天开始。及时解决问题。
关键词: 税收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