距离吉利汽车全新中高端新能源系列“银河”的发布已近一周,围绕着银河的争议还在继续。
2月28日,一封来自“重庆百君律师事务所”的律师函在网络上流传,函中表示吉利“银河”原型车存在大量与长安汽车概念车及量产车型雷同之处,涉嫌侵犯长安汽车知识产权。
(相关资料图)
声明一出市场哗然。
随后,吉利官方发布声明称,该律师函的内容严重失实,对公司的指责毫无根据,误导公众,对吉利品牌和商誉造成严重损害。
吉利表示,银河之光为公司原创设计,完全不存在抄袭和侵犯他人知识产权,该产品基于吉利SEA浩瀚架构正向设计开发,在设计上延承了吉利独特的“涟漪美学”,有着独立且完整的设计理念体系。针对任何企图借此事抹黑、恶意攻击吉利汽车及散播不实言论的行为,公司将采取法律手段,维护合法权益。
上海骏丰律师事务所王建新告诉《国际金融报》记者,侵权可以通过司法途径解决,一封律师函很难评价是否抄袭或侵权,至少目前长安所提供的证据无法佐证其观点。
面对长安的起诉,吉利控股集团高级副总裁杨学良在其微博表示,“要良性竞争,不要内卷内讧;要转型发展,不要同室乱战;要团结一致,不要分裂抹黑。”
截至发稿,面对吉利的声明,长安方面并未做出回应。
值得注意的是,银河之光与长安深蓝SL03、UNI-V、概念车VISION-V的设计出自同一人。据悉,负责银河之光设计工作的是吉利汽车集团设计副总裁陈政,而他此前就职于长安,担任长安汽车集团全球设计总监,并一手主导了长安UNI系列的设计。
汽车分析师钟师告诉《国际金融报》记者,车企的主要设计师跳槽后,与原先的设计思路有所相似是难免的,产生的纠纷也很难处理好,但若不是因为设计师跳槽,仅是外观模仿抄袭此类的,可以通过诉讼达到目的。
钟师补充道,车企的车型设计效果绝对是重要的市场竞争力。在如今“看脸”的世界,买车也不例外,部分消费者在购车时并不是先问价格和性能,而是单纯的欣赏汽车外观是否符合自己的审美,再进行更深入的了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