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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12月,鉴于相关产品需求不旺,A公司董事会通过了如下决议:⑴ 决定将其持有的甲生产设备暂停使用并进行封存,待相关产品市场需求转旺时再启用。该设备的原价为5000万元,至董事会作出该项决议时已计提折旧2000万元,未计提减值准备。⑵ 决定将其持有的乙生产设备出售,并于当日与独立第三方签订出售协议,拟将该设备以500万元的价格出售给独立第三方,预计出售过程中将发生的出售费用为50万元。该设备的原价为1000万元,至董事会决议出售时已计提折旧200万元,未计提减值准备。至2022年12月31日,该设备出售尚未完成,但A公司预计将于2023年第一季度完成。不考虑其他因素,应在2022年年末对乙设备计提减值准备350万元。
暂时闲置的固定资产应继续计提折旧,折旧金额计入管理费用等;对于暂时停止使用的非流动资产,不应当将其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A公司应将已生产设备划分为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其公允价值减去出售费用后的净额=500-50=450万元;账面价值为800万元(1000-200)大于调整后的预计净残值450万元,因此,应该在划分为持有待售当日计提减值准备,应计提的减值准备=800-450=350万元。在“持有待售资产”项目中列示450万元。
2022年10月12日,A公司董事会作出决议,决定从B公司购入一项大型工程设备W,并计划将其转售给另一客户C公司,该项工程设备已被使用3年,预计尚可使用10年。2022年10月20日,A公司实际购入该项W工程设备。同时,A公司与C公司就转售该项W工程设备而开展的相关谈判已取得实质性进展,预计双方很可能在1个月内签订不可撤销的设备转售合同,并将在1年内将该设备转售给C公司。A公司应在2022年10月20日将W工程设备确认为持有待售资产。
企业专为转售而取得的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在取得日满足“预计出售将在一年内完成”的规定条件,且短期(通常为3个月)内很可能满足持有待售类别的其他划分条件的,企业应当在取得日将其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
企业初始计量或在资产负债表日重新计量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时,其账面价值高于公允价值减去出售费用后的净额的,应当将账面价值减记至公允价值减去出售费用后的净额,减记的金额确认为资产减值损失,计入当期损益,同时计提持有待售资产减值准备。
对于持有待售的处置组确认的资产减值损失金额,应当先抵减处置组中商誉的账面价值,再根据处置组中适用本准则计量规定的各项非流动资产账面价值所占比重,按比例抵减其账面价值。
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前确认的资产减值损失不得转回,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时和持有待售类别后计提的减值金额可以转回。